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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管理办法及财务知识(doc 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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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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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管理办法及财务知识(doc 9页)内容简介
财务部管理办法及财务知识内容提要:
一、 现金管理办法 酒店的資金收支必須按本制度的規定辦法管理。 違反本制度所規定將按財務法規和員工手冊的有關規定給予處分、並追究應負的經濟責任。
1. 酒店的所有收入包括往來資金和現金和營業收入,除按規定留存的備用金存放在酒店內規定的貯存處,作為週轉資金外,均應存入酒店在中國銀行的賬戶內.
2. 上述賬戶的提取款項須由總經理(或他的代表),作為組和另一位由董事會指定負責人(或他的代表)作為組,經具組和組每組各壹人,共兩人的會簽,並加蓋酒店的支票專用章方可提取.
3. 上述銀行賬戶的支票專用章由總出納保管.所有的支票必須要經管財務的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在支票上加蓋銀行賬戶私章,後總出納方可給予加蓋支票專用章.
4. 上述銀行賬戶的支票由銀行領出後,經總出納登記後由應付賬款會計保管並憑經有效批准的付款要求通知單填寫支票.不符本項規定的任何情況,應付賬款會計不予填寫支票.
5. 酒店的所有營業現金收入均按酒店的"營收現金管理辦法"辦理,違反者按財務法規,和員工手冊的有關規定給予處分,並追究應負的經濟責任.
6.按本管理制度存放在酒店內的週轉資金規定為: 總出納手存備用金 總出納的備用金,僅作為本制度規定的其他備用金的報銷回填,和支付零星現金支出. 外幣兌換備用金 前堂收銀處的外幣兌換備用金,除受酒店規定管控外,同時必須遵守銀行對代辦外幣兌換業務所訂立的有關規定,並只作為外幣兌換代換點的外幣兌換業務專款,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收銀員零找備用金各收銀處的零找備用金,只作為收款業務中回找給客人的專用備用金,並應按規定在每班交接班時,由交接雙方核點交接.不得截留滯交.郵資備用金前堂部接待處的郵資專用備用金,允許以郵票和現金形式同時保管,但只用作提供給客人的代郵服務專用,不得挪作其他用途.現金和郵票的總和應與備用金規定的固定額度相符.採購部備用金採購部的備用金,規定只作解決酒店零星現購以應業務所急.專用備用金經財務總監和總經理的同意,在特殊情況下個別部門可獲撥留不超過人民幣壹仟元以下的臨時專用備用金.專用備用金在事完畢後或被通知回繳時必須即時交回.
7.所有備用金、包括總出納的備用金均採用隨用隨報的回填辦法控制.除總出納的備用金按實際支付,並具經財務制度規定批准的報銷憑証向應付賬款會計辦理手续,開出支票由銀行賬戶存款回填補充外,其他所有的備用金的報銷回填,均應在辦公時間內在總出納的辦公室辦理回填事務. 所有備用金均採用報銷回填的定額控制方法,使備用金固定在規定的額度,不得隨意增減.所有備用金額度的變更,均須獲財務總監和總經理的批准.
8.採用現金零星採購和其他經財務總監批准的業務費用,所產生的借支,包括現金和支票的借支,除旅差費借支,允許在休假日的第三個工作天內報銷外,其他借支均應在借支日起計的三個工作天內辦理報銷,並退回未用現金餘額.會計人員對未按本項規定依時報銷的任何借支事項,應即時報請財務總監處理.追究有關當事人,对經財務人員通知,仍不及時辦理報銷或不繳回未用現金餘額的,以挪用現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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