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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体系的基本原理(ppt 2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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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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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体系,基本原理
税法体系的基本原理(ppt 256页)内容简介

税法体系的基本原理目录:
第一节:税收与税法概述
第二节:税法的渊源及其效力
第三节:税法构成要素
第四节:税法体系的概念及其结构

 


税法体系的基本原理内容简介:
  税收是国家为支付其政务支出的财政需要或为实现其他行政目的,凭借政治权力,依法向居民、非居民强制、非罚、无偿课征的货币或者财物,是一种财政收入的形式。税收的实质,从宏观上讲是国家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从微观的征纳过程而言是私人财产权的强制、无偿转移。
  税法体系是指在税法的基本原则指导下,调整税收关系不同侧面的税收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税法制度,共同实现税法的任务,而形成的相互连结、和谐统一的有机整体。税法的体系取决于税法的调整对象,及因此而生的税法的分类。税收的课征,其原始的、首要的目的是国家为了获得财政收入以支付其政务支出的需要。况且,税收政策是国家财政政策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所以,税收具有财政性是毫无疑问的。税收的征收必然使纳税人无对价地丧失手中的一定财富,是一种牺牲。所以,国家征税如果不以政治权力进行强制是难以顺利实现的。此即税收的强制性。 按照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的计量标准的不同,税收可以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凡是规定以征税对象的价值形式(价格)为依据来计算征税额的税收,都属从价税;凡规定以征税对象的重量、面积、容积等为标准来计算应征税额的税收,都属于从量税。按照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的不同,税收可分为对物税、对人税与对事税。以人或人的综合纳税能力为征税对象的税收,称为对人税(或主体税),前者如人头税,后者如个人所得税;以物为征税对象的税收,称为对物税(或客体税),如商品税;以行为为征税对象的税,称为对事税(或行为税),如屠宰税、筵席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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