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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准备在会计核算中应注意的问题(doc 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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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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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准备,会计核算,问题
坏账准备在会计核算中应注意的问题(doc 14页)内容简介

坏账准备在会计核算中应注意的问题目录:
一、应收票据和预付账款不能直接计提坏账准备
二、坏账损失的转回
三、坏账准备核算中有关税收问题的处理及建议
四、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对内部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应予以抵销

 

 

坏账准备在会计核算中应注意的问题内容简介: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并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但这不等于说企业的所有应收款项都要提取坏账准备。比如,应收票据和预付账款虽然都属于应收款项,却不能直接计提坏账准备。因为相对于应收账款来讲,应收票据(尤其是银行承兑汇票)发生坏账的风险比较小,即使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所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也只有在应收票据逾期仍未能收回,并已将应收票据票面金额转入应收账款后,才能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同样,对预付账款,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已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也应在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全部或部分转入其他应收款后,再对已转入其他应收款部分计提坏账准备,而未转入其他应收款部分不得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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