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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体制研究(doc 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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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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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发展,税收体制,体制研究
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体制研究(doc 8页)内容简介

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体制研究目录:
一、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相关财税与投融资体制存在的问题
二、完善税收和投融资体系,引导循环经济发展

 

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体制研究内容简介:
    我国的资源税基本上属于矿藏占用税,这与我国资源短缺、利用率不高、浪费现象严重的情况极不相称。具体表现在:一是税率过低、税档之间的差距过小,对合理利用资源起不到明显的调节作用。二是征税范围过窄,现行资源税只是侧重于对不可再生资源的保护,以至森林无度砍伐、水土流失严重、沙漠化现象日益严重。消费税征税范围过窄。煤炭、主要大气污染物和一些容易给环境造成污染的消费尚未列入征收范围,如电池、一次性快餐盒、白色垃圾和无铅汽油与含铅汽油等,弱化了税收对污染行为的制约。其次,消费税的征收旨在调整结构、引导消费方向,未体现出环保意图。另外,政府采购过程中缺乏绿色采购的观念,对绿色消费的引导不足。排污收费制度的缺陷。我国的排污收费制度是根据“污染者付费原则(PPP)”提出的一项治理污染的手段,排污收费实施中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计费依据不合理。二是排污收费标准过低,排污费的调节作用弱化。因此,排污收费收入不能满足治理环境的资金需要,导致污染治理不力,环境恶化。目前,我国循环经济投融资体制还不完善,投资额占GDP的比例过低,环境治理投入不足,资金来源单一,投资效率不高。
    排放环节,改排污费为排污税。排污税的实行应以直接污染环境的行为和在消费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为纳税对象,以从事应税排污行为和生产应税包装物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为纳税人,采取从量定额的税率形式,税率整体水平应高于排污费的收费标准,以保证其调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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