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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细则(doc 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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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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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细则
财务管理细则(doc 23页)内容简介

财务管理细则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财务机构
第三章 财务工作规则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五章 会计事项处理准则
第六章 日常费用开支标准
第八章 附则

 


财务管理细则内容摘要: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 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和法规,结合本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必须为经营管理服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贯彻“增收节支、开源节流”的方针 ,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三条 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 ,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 集团总部及所属A类企业(指集团本部、独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企业、直属分公司及有华王集团主持日常经营管理的企业 )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B类企业(指参股、且华王集团不主管日常经营管理)按投资双方协商原则执行。
    第五条 集团总部及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均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聘任财务人员。
    财务机构是指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以促进企业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职能部门:财会人员是指专门从事记帐、算帐、核帐等会计核算工作及财务管理、资金筹措的人员。
    第六条 集团设总会计师、财务总监。
    集团总部设财务管理部,下设财务处、会计处和稽核处。集团财务工作由常务副总经理主管:总会计师负责业务:财务管理部设财务总监(必要时可由总会计师兼任),主持日常工作:各处设主管处长 ,按各自职责实施运作。
    第七条 各类企业设置财务机构,必须报集团本部财务部及人才资源部联合审批。
    第八条 集团总部财务部门及下属企业财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职位的财务人员。聘用的财务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良好的品德和较高的业务素质 ,且身体健康。
    第九条 对财务人员实行聘任制,统一任用,统一管理,持证上岗的管理办法。
    〈一〉聘任制。所有财务人员均同集团人才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和与集团财务管理部签订上岗合同。
    〈二〉统一任用。所有财务人员〈B类企业另议〉由集团统一任命。
    〈三〉持证上岗。凡被聘用的财务人员,必须取得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证",持证上岗:按规定每两年考核一次 ,考核不合格者进行下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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