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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加工业统计报表管理制度(doc 31页)

所属分类:
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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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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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加工业统计报表管理制度(doc 31页)内容简介

粮油加工业统计报表管理制度目录:
一、总则
二、报表样式
三、填表说明及指标解释

 

粮油加工业统计报表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制度:
  1、目的。为全面、准确了解粮油加工业生产动态和产品流通环节的相关信息,为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措施,指导、引导本行业的生产提供数据,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发〔2008〕2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促进大豆加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工业〔2008〕224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促进玉米深加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工业〔2007〕2235号)精神,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粮油加工业统计报表制度》。
  2、统计内容。本报表制度涉及所有以粮食和油料为原料的加工企业(含稻谷加工、小麦加工、玉米加工、大豆及油料加工、粮食食品加工、杂粮加工、饲料加工、粮机制造等企业)。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粮油加工业企业基本情况、产能、产量、期末原料消耗量、库存量,经济指标、仓储设施有效仓容、研究开发投入等。
  3、统计范围。包括各市县(区)所辖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以粮食和油料为原料进行加工工业生产活动的、各种经济类型的独立核算法人资格单位。各填报单位和汇总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2009-2010年度)》以及本办法的要求,认真、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报表,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人员要相对稳定,当人员变动时要及时与上级汇总单位联系,以保证统计工作连续性。
  4、批准程序。本制度经国家统计局审查批准。国家粮食局根据国家统计局《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制定本制度的统计调查项目。
  5、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入统企业认真、按时填报数据,要加强对统计资料的审核和指导,要强化统计数据质量意识,自下而上逐级汇总、审核,实事求是。各地在统计中要避免漏报、重复填报,保证统计数据全面性和准确性。要积极做好粮油加工业市场运行分析工作,加强对企业统计的培训,提高数据填报质量。各地汇总上报的统计数据必须经本市县(区)粮食局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后方可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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