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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材料(doc 34页)

所属分类:
财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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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材料(doc 34页)内容简介

外企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材料目录:
一、汇算清缴的范围
二、汇算清缴的时间要求
三、办理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应报送的材料:
四、新申报软件的安装
五、新申报软件的操作

 

外企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材料内容摘要:
    一、汇算清缴的范围
    凡在纳税年度内已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的企业,或在纳税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终止的企业,无论盈利或亏损,也不论企业是核实征收还是核定征收,除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外,均应按照税法及《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参加所得税汇算清缴。但    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参加当年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
    1、临时来华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不足一年的外国企业; 
    2、汇算清缴期内已办理注销的企业;
    3、筹建中的企业。
    二、汇算清缴的时间要求
    企业应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上一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减免所得税额、抵免所得税额、境外应补所得税额,并应依其全年实际应纳税额减除已预缴的所得税额,自核自缴应补缴的税额;企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可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申报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申报期限,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和加强涉外企业汇总(合并)申报缴纳所得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23号,见附件)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3〕12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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