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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例下企业增值税问题最新汇编大全(doc 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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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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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
企业增值税,问题
新条例下企业增值税问题最新汇编大全(doc 46页)内容简介

新条例下企业增值税问题最新汇编大全内容摘要:  
    1.问:2009年开始实施的增值税转型改革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答:增值税转型是指生产型增值税改革为消费型增值税。增值税转型对进一步消除重复征税因素,降低企业设备投资税收负担,鼓励企业技术进步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实施方案和具体内容是:
   (1)自2009年1月1日起,允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等不动产以及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游艇等不属于增值税的抵扣范围。
   (2)将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
   (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
   (4)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
    2.问: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对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 50号)第二十八条规定:(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2)除本条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以下的。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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