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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征管理论与稽查工作讲座(ppt 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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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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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征管理论与稽查工作讲座(ppt 52页)内容简介

非税收入征管理论与稽查工作讲座目录:
一、《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完善问题
二、非税收入稽查工作的权限与手段问题
三、如何正确处理好与财政部门监督检查之间的关系
四、非税收入稽查所要掌握的征管政策要点

 


非税收入征管理论与稽查工作讲座内容摘要:
    (一)有行政处罚权可能
     按照《行政处罚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规定,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3、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二)非税收入管理机构暂没有行政处罚权
      一是《条例》没有明确授权非税收入管理机构有稽查职权;二是即使非税收入管理机构符合《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之规定,但财政部门没有将行政处罚权授予给你。2001年厅党组专题研究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时,明确规定实行“五统一”:统一计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统一经费、统一处理处罚,行政处罚归口厅监督局、税政法规处实施。因此,非税收入管理机构没有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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