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精品资料网 >> 财务管理 >> 内部审计 >> 资料信息

有关审计证据较为实用的取得和运用(doc 39页)

所属分类:
内部审计
文件大小:
89 KB
下载地址:
相关资料:
审计证据,实用,取得
有关审计证据较为实用的取得和运用(doc 39页)内容简介

有关审计证据较为实用的取得和运用目录:
1、查询和利用贷款证(卡)信息
2、查询和利用工商、房地产、专利、商标等
3、管理部门的登记信息
4、查询和利用网络信息
5、制作和保存录音录像照片等视听资料
6、谨慎利用询证函
7、审查和利用债权凭证
8、谈谈会计报表粉饰的审计策略[转帖]
9、非合理交易和非货币交易中的审计风险
10、与关联企业往来中的审计风险
11、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计风险
12、非规范融资行为中的审计风险
13、客户屡次变更事务所和委托时间的审计风险

 

有关审计证据较为实用的取得和运用内容摘要:
查询和利用贷款证(卡)信息
    在实际审定委托人的借款操作中,注册会计师一般运用函证开户银行、要求委托人提供借款合同等审查手段。但当委托人故意隐瞒借款事实,不提供借款合同且在未开户的银行借款时,注册会计师未能发现借款的可能性就较大。特别是有的委托人还会虚构销售客户和销售,通过借款冒充销售收入入账冲抵应收账款,甚至直接作为销售收入,严重损害了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如果注册会计师未能发现,就可能承担过失责任。中国人民银行于1996年专门颁布了《贷款证管理办法》,要求所有发生借款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贷款证(卡)。在实行贷款证管理的地区,人民银行建立了企业贷款证相关信息系统,可以凭贷款卡查询。贷款证(卡)的记录内容包含所有的借款及还款情况、为自己和为他人提供担保情况、开户银行及账号。而这些内容恰恰是注册会计师审计所需要关注内容。由于人民银行对贷款的审批比较严格,对贷款证(卡)的监督管理力度也较强,其客观性和可*性还是很高的,甚至可以直接认定相关内容,至少可以提供相应的审计线索。特别对涉及审计风险大的项目,如借款、或有事项的证实有极大的帮助。在审计实务中,利用该方法取证既经济又有效。但应当注意的是,该方法仍不能有效查出虚构销售客户和销售业务的问题,也不能查出通过利用第三人、母公司借款冒充销售收入冲抵应收款或作为销售收入的问题。

查询和利用网络信息
    目前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都有自己的网站,如全国范围内工商部门的红盾网,一般情况下都向会员开放,提供公司登记信息。企业包括会计师事务所都可以成为其会员,借助该网查询企业的出资人、注册资本及高级管理人员。由此可以确定或排除关联方,了解所产生的债权债务是否可信,可以帮助了解应收账款的安全性等。由于以上证据或证据资料都为政府部门所控制或拥有,不易篡改,具有公信力,且均属于外部证据,因此也可以通过适当的记载或固定于相应载体保存下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