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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做帐技术(doc 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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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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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做帐技术(doc 28页)内容简介

一、新制度,新准则对税收的影响
二、差异比较
三、资产
四、负债
五、收入确认的差异分析
六、“视同销售”业务差异分析
七、债务重组收益的差异分析
八、非货币性交易应税“收益”的差异
九、其他收入的差异
十、成本确认的差异分析
十一、工薪支出及“三项附加费用”的差异
十二、费用确认的差异分析
十三、营业费用的差异分析
十四、财务费用的差异分析
十五、资产损失和营业外支出

 

 


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处置无形资产净损失、债务重组损失、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
税    务
1、非广告性赞助支出——(广告性质的赞助费属于企业营业费用,应视同广告费进行纳税调整,其他各种性质的赞助支出一律不得税前扣除)
2、罚款、罚金及滞纳金——罚款、罚金及滞纳金-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向行政部门、司法部门缴纳的款项,不得扣除;
企业之间因违反经济合同而支付的各种赔偿和罚款,允许在税前扣除;
金融部门的罚息支出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应作为企业的财务费用处理,允许在税前扣除。
3、捐赠支出——不分公益、救济性捐赠和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一律在“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
a、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扣除;
b、纳税人(金融保险企业除外)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金融、保险企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支出在不超过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1.5%的标准以内的可以据实扣除;
c、下列公益、救济性捐赠允许在计算所得额时全额扣除:2001年7月1日,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非盈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红十字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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