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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总结(DOC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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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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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可选择
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总结(DOC 6页)内容简介
一、按照5%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分为以下三类:
三、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
二、按照3%征收率
1. 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
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
1.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4〕57号)
1.销售、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10. 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12〕20号)
11. 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16年第8号)
12. 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总局公告2014年第32号)
13.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
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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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总结(DOC 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