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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过渡期政策纳税人常见疑问(DOC 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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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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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过渡期,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过渡期政策纳税人常见疑问(DOC 21页)内容简介
(1)企业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
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
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1)属于境内居民企业的股权激励计划;
(1)按月领取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
(2)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
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
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完善应税所得相关规定。一是完善经营所得范围,
将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等概念写入实施条例,便于纳税人遵从。
二是修改完善财产转让所得等项目,将个人转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明确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税,
进一步降低税负;三是适应分类税制改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模式所带来的计税规则的变化,
完善境外所得计税方法和税收抵免制度。
(2)按季领取的,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
(2)股权激励计划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未设股东(大)会的国有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3)按年领取的,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3)激励标的应为境内居民企业的本公司股权,
其中股权奖励的标的可以是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其他境内居民企业所取得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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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过渡期政策纳税人常见疑问(DOC 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