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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会计制度(doc 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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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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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会计,企业会计制度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doc 45页)内容简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资    产
第三章  负    债
第四章  所有者权益
第五章  收    入
第六章  成本和费用
第七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
第八章  外 币 业 务
第九章  会 计 调 整
第十章  或 有 事 项
第十一章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第十二章  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三章  证券投资基金
第十四章  信 托 业 务
第十五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金融企业(简 称金融企业, 下同),包括银行(含信用社,下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
   第三条  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持续、正常的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四条  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 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本制度所称的期末,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五条  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金融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在境外设立的中国金融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六条  金融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七条  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其财务状况、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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