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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培训宣讲资料(DOC 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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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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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标准,标准化建设,建设培训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培训宣讲资料(DOC 39页)内容简介
(1)以操纵人员站立平面为基准,高度在2米以下的外露传动部位;
(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1)应可靠地切断物料进出口,有毒物质的浓度应小于允许值,同时含氧量应在18%~22%(体积百分浓度)范围内;
(1)拉闸断电,并采取开关箱加锁等措施;
(1)新、改、扩建项目;
(1)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          
(1)系统运行效果;
(1)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保证有效执行;
(1)防打滑、防跑偏、防纵向撕裂;
(1)限位器;           
(2)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2)因技术、工艺或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2)拉线事故开关;
(2)旋转的键、销、楔等突出大于3毫米的部位;
(2)监护人不应少于2人,应备好防毒面具和防护用品,检修人员应熟悉防毒面具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2)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缺陷,所采取的改进措施;    
(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2)缓冲器;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2)验电、放电;
(3)产生切屑、磨屑、冷却液等飞溅,可能触及人体或造成设备与环境污染的部位;
(3)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3)各相短路接地;
(3)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
(3)有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       
(3)统计技术、信息技术等在系统中的使用情况和效果;      
(3)能源介质作业;
(3)设备内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等于12V。
(3)防压料自动停车装置;
(3)防碰撞装置;       
(4)产生射线或弧光的部位;
(4)头轮、尾轮、增面轮及拉紧装置应有防护罩或防护栏杆。
(4)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和装设遮拦。
(4)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系统中各种资源的使用效果;
(4)职业危害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4)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4)超载限制器;       
(4)高处作业;
(5)伸入通道的超长工件;
(5)大型吊装作业;
(5)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绩效监测系统的适宜性以及结果的准确性;
(5)连锁保护装置;
(6)与相关方的关系。
(6)交叉作业;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6)安全标志及标识;
(6)超长设备后端300毫米以上的工件;
(6)轨道端部止挡;
(7)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
(7)其他危险作业。
(7)定位装置;    
(7)容易伤人的设备往复运动部位;
(8)其他:零位保护、安全钩、扫轨板、电气安全装置等; 
(8)悬挂输送装置跨越通道的下部;
(9)走台栏杆、防护罩、滑线防护板、防雨罩(露天)等防护装置;
(9)高于地面0.7米的操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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