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精品资料网 >> 制度表格 >> 企业管理制度 >> 经营管理制度 >> 资料信息

公路工地试验室、驻地及三场标准化建设考核验收办法(DOC 22页)

所属分类:
经营管理制度
文件大小:
83 KB
下载地址:
相关资料:
试验室,标准化建设,建设考核,考核验收,验收办法
公路工地试验室、驻地及三场标准化建设考核验收办法(DOC 22页)内容简介
内容摘要
为进一步提升武汉南四环线高速公路建设的整体管理理念和水平,强化合同履约力度,使本项目推进真正步入“发展理念人本化、项目管理专业化、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手段信息化、日常管理精细化”的常态化轨道,根据施工、监理合同约定,按照《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关于加强在建公路工程项目施工驻地和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安委办函[2014]94号)、《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指南》、《湖北省公路重点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鄂交质监[2010]25号)、《武汉市四环线龚家铺至中洲段监理手册》等相关文件规定,南四环总监办特制定本考核验收办法,总监办中心试验室、监理驻地办及工地试验室、施工合同段的相关驻地、工地试验室、混凝土拌合站、钢筋加工场、预制梁场的标准化建设全部纳入本考核验收办法的管理范畴。
一、方案审批程序
(1)总监办中心试验室按照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中心试验室建设方案,报总监办审批。
(2)驻地办按照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监理驻地和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方案,报总监办审批。
(3)各施工单位按照合同文件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各自的驻地、工地试验室及“三场”标准化建设方案,报监理驻地办审查,驻地办审查后报总监办审批。
(4)各参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经总监办批复的建设方案组织驻地、“三场”和试验室建设,建设规模及标准严格按照已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标准化要求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