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库生产运行作业规范(DOC 42页)
尾矿库生产运行作业规范(DOC 42页)内容简介
内容摘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尾矿库作业计划的编制及生产运行期间子坝堆筑、放矿、排渗设备施工、排水构筑物封堵作业及水位控制及浸润线观测、安全检查及汛期管理、档案管理方面的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辖区内采用上游式筑坝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的生产运行管理。干式堆存尾矿库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核工业矿山和其它具有放射性物质的尾矿库以及不以筑坝建库方式排放尾矿的场所。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尾矿库tailings pond
筑坝拦截谷口或围地构成的、用以贮存金属非金属矿山进行矿石选别后排出尾矿或其他工业废渣的场所。
2.2
尾矿坝 tailings dam
拦挡尾矿和水的尾矿库外围构筑物,通常是尾矿库初期坝和堆积坝的总体。
2.3
上游式筑坝upstream embankment method
在初期坝上游方向充填堆积尾矿的筑坝方式。
2.4
尾矿库安全设施safety establishment installation of tailings pond
直接影响尾矿库安全的设施,包括初期坝、堆积坝、副坝、排渗设施、尾矿库排水设施、尾矿库观测设施及其他影响尾矿库安全的设施。
2.5
尾矿工tailings worker
从事尾矿库放矿、筑坝、排洪和排渗设施操作的专职作业人员。
2.6
浸润线phreatic line
库水位一定时,坝体横剖面上稳定渗流的自由水面线(或渗流顶面线)。
2.7
生产经营单位Guiding principle for production and operation units
拥有尾矿库的生产经营单位,是尾矿库安全生产运行的责任主体。
3 基本要求
3.1 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立技术部门、安全部门,建立尾矿库生产运行管理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
3.2 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尾矿库专职技术人员。
3.3 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每座尾矿库设立生产运行作业班组,每班尾矿工不少于2人。
4 作业计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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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尾矿库作业计划的编制及生产运行期间子坝堆筑、放矿、排渗设备施工、排水构筑物封堵作业及水位控制及浸润线观测、安全检查及汛期管理、档案管理方面的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辖区内采用上游式筑坝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的生产运行管理。干式堆存尾矿库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核工业矿山和其它具有放射性物质的尾矿库以及不以筑坝建库方式排放尾矿的场所。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尾矿库tailings pond
筑坝拦截谷口或围地构成的、用以贮存金属非金属矿山进行矿石选别后排出尾矿或其他工业废渣的场所。
2.2
尾矿坝 tailings dam
拦挡尾矿和水的尾矿库外围构筑物,通常是尾矿库初期坝和堆积坝的总体。
2.3
上游式筑坝upstream embankment method
在初期坝上游方向充填堆积尾矿的筑坝方式。
2.4
尾矿库安全设施safety establishment installation of tailings pond
直接影响尾矿库安全的设施,包括初期坝、堆积坝、副坝、排渗设施、尾矿库排水设施、尾矿库观测设施及其他影响尾矿库安全的设施。
2.5
尾矿工tailings worker
从事尾矿库放矿、筑坝、排洪和排渗设施操作的专职作业人员。
2.6
浸润线phreatic line
库水位一定时,坝体横剖面上稳定渗流的自由水面线(或渗流顶面线)。
2.7
生产经营单位Guiding principle for production and operation units
拥有尾矿库的生产经营单位,是尾矿库安全生产运行的责任主体。
3 基本要求
3.1 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立技术部门、安全部门,建立尾矿库生产运行管理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
3.2 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尾矿库专职技术人员。
3.3 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每座尾矿库设立生产运行作业班组,每班尾矿工不少于2人。
4 作业计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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