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精品资料网 >> 制度表格 >> 企业管理制度 >> 安全制度 >> 资料信息

北京市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doc 2页)

所属分类:
安全制度
文件大小:
25 KB
下载地址:
相关资料:
北京市旅游,旅游安全,安全事故,事故报告,报告制度
北京市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doc 2页)内容简介
北京市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内容提要:
第一条 根据国家旅游局有关规定和《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星级餐馆和其他经营旅游业务的经营者,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旅游安全事故是指:
(一) 涉及旅游者人身、财务安全的事故;
(二) 涉及旅游住宿、交通、游览、餐饮、娱乐、购物场所的重大火灾及其它恶性事故;
(三) 涉及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其它经济损失严重的事故。
第四条 旅游安全事故按旅游者伤亡情况分为重大(Ⅰ级)、较大(Ⅱ级)、一般(Ⅲ级)三级。
(一) 重大(Ⅰ级)指一次旅游安全事故造成旅游者10人以上重伤或5人以上死亡的,或一次造成50人以上群体伤害事故的,或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 较大(Ⅱ级)指一次旅游安全事故造成旅游者5至9人重伤或1至4人死亡的,或一次造成20至49人群体伤害事故的,或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