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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doc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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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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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管理,考勤管理制度
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doc 2页)内容简介
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第一条、公司实行两种作业时间:标准工作时间和不固定工作时间。
第二条、公司职能人员实行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的标准工作时间制,若由于生产较忙,部门负责人可根据情况安排加班,但原则上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基层单位操作工人、勤务、保安及一线员工可采用相应灵活的工时制度。
第三条、员工均须按时出勤。
  1、迟到、早退:迟到、早退5--10分钟以内扣10元/次,15-20分钟以上至25分钟以内扣20元/次,超过25分钟至30分钟以内按旷工半天处罚,45分钟至60分钟按旷工一天处罚。
  2、旷工:每旷工一天扣罚当日工资,并处以其日工资额100%的罚款;连续旷工15天或全年累计旷工30天者予以除名。
第四条、公司对职能人员及班组长实行部门考勤与打卡相结合的办法,每月1日由综合管理办公室将上月的考勤卡和部门所报考勤进行核对,每月考勤期从1日——月底。
第五条、各部门考勤员将每月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的考勤表和请假条及相关考勤资料
于次月1日中午12:00前一并交综合管理办公室,以便核查。
第六条、请假
  1、请假应有充分理由,如理由不充分或影响工作时,原则上不予准假,如未予准假私自休假,则以旷工论处。
  2、请假程序:正常情况下应事先填写请假单,逐级审批(最多两级终审)后方可离岗;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勤又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者,应设法向本部门领导口头或电话请假,当应急事宜办理完毕后,回公司当日应补办请假手续。
  3、审批权限:3天以下的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3天以上15天以下的请假及部门负责人请假,应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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