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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文书制作管理制度(doc 3页)

所属分类:
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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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文书,文书制作,管理制度
公司文书制作管理制度(doc 3页)内容简介
公司文书制作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第一条  适应范围
凡公司内的公务文件,除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依照本制度制作。
发往公司以外的文件除有特殊规定外,也适用本制度。
第二条  名义
公务文件的往来以各部门经理的名义签署,有些简单事项的文件,应以部门的名义签署。
第三条  呈交公司经理的文件
凡需呈递公司经理文件,须逐级上报。各级主管须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写出意见,注明需呈报经理的理由,然后上报。若不需呈报,则在该文书右上方空白处注明公司部门的名称、文号、年月日。
第四条  文书格式
1.公务文件应使用楷书,尽可能简单准确。
2.陈述理由和经过时,若正文繁复,则将此部分内容作为附件记在另外的文件上。
第五条  文件编码
文件上应有制发单位规定的号码,还应标明与此份文件有关的关键词及复文文件的号码和年月日,以便处理。
第六条  书写格式
1.通常在第一行写文号,第二行写文件内容的标题,另起一行写制发年月日、制发者名称,再一行写明收文件人的姓名,然后再写文件内容。
2.在属于提复审报的情况下,通常采取在文件末尾处用后记的形式证明,在文件末尾隔一行处写下复审件的号码、必要事项、年月日及复审者姓名。
3.由经理发出的指令性文件上应有各收件单位的名称,必要时要写上号码和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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