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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车辆停车场管理规定(DOC 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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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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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车,停车场管理,管理规定
交通车辆停车场管理规定(DOC 73页)内容简介
(1)以最快速度到达现场,组织灭火;
(1)即时报告大厦消防监控中心,报告内容包括火警具体地点、燃烧物性质、火势蔓延方向等;
(1)即时报告当值主管;
(1)及时召集大厦内义务消防队员,命令义务消防队各组负责人带领本组人员各就各位;
(1)启用消防紧急广播,通知用户紧急疏散;
(1)将灭火人员撤离至安全距离内;
(1)带领消防人员,携带灭火器以最快速度到达火警现场;
(1)报警地点在公共地方,直接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1)指挥用户疏散,疏散顺序先从着火层以上各层开始,安抚暂不需疏散楼层的用户;
(1)清除路障,指挥无关车辆离开现场,维持大厦外围秩序;
(1)用对讲机通知巡楼保安员或管理员即时到现场核实;
(1)经到报警地点现场检查,确认属误报,即时通知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复位,
若进入写字楼单元内、商铺内、停车场内检查,需向用户解释清楚,致歉后方可离开。
(2)关闭防火分区的防火门或卷闸;
(2)即时向当值主管报告,讲清报警地点;
(2)向市消防局报警,讲清楚大厦地点、起火楼层、火势等;
(2)向消防中心发出指令,用紧急广播系统通知用户紧急疏散;
(2)引导着火房间或楼层人员安全疏散,随后查漏;
(2)报警地点在写字楼单元内或商场独立铺位且已上锁时,若观察到有明火或烟,
必须破锁进入现场检查,排除险情后加锁,并通知用户。
(2)报警地点在写字楼单元内,先按门铃,向用户简要说明理由后,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2)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大厦,指挥疏散人员离开大厦;
(2)立即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械扑救,尽量控制火势发展;
(2)立即向上级报告;
(2)立即指挥在场人员进行灭火扑救;
(2)联络保安部主管,报告情况;
(3)可能情况下,关闭门窗以减缓火势蔓延速度。
(3)安排人员携带灭火工具检查相邻房间和上下楼层通道是否有火势蔓延;
(3)密切监视报警地点情况。
(3)将监控镜头定在报警楼层监视,并将情况及时向当值主管报告。
(3)将监控镜头定在起火楼层密切监视;
(3)引导用户从消防走火梯疏散到首层,无法从消防走火梯疏散到首层时,
引导用户疏散到天台上风处等待营救,并组织水枪掩护;
(3)报警地点在商场内,与商场管理人员一起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3)指挥火警现场及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人员使用安全通道疏散。
(3)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决定是否向消防局报警求救。
(3)等待引导消防局消防员到火灾现场。
(3)经现场检查认为火警后,按初期火警处理程序处理。
(3)进入火灾紧急处理程序。
(4)医疗救护小组携带急救药品和器械到疏散集中点。
(4)报警地点在停车场内,与停车场管理人员一起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4)检查电梯有无困人,若出现电梯困人,即时向当值主管报告,并利用电梯对讲机安定被困者情绪。
(4)针对燃烧性质不同采取相应的灭火方法。
(5)报警地点在商场独立商铺内且已上锁,即时报告当值主管和商场当值负责人,
留守现场观察,等待当值主管和商场当值负责人到场后决定是否破锁进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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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车辆停车场管理规定(DOC 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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