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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福利制度汇编(最新精编)(51个doc,4个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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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福利制度汇编(最新精编)(51个doc,4个ppt)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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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福利制度汇编(最新精编)(51个doc,4个ppt)目录:
一、某公司员工福利休假管理制度
二、5-员工福利互助办法
三、ZHC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四、上海香溢酒业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五、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员工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议稿)
六、以股票作报酬之奖励制度-员工分红入股与员工认股选择权
七、企业管理与人力资源管理咨询项目-员工福利制度
八、休假、福利制度
九、伤病、重大灾害及丧葬补助办法
十、公司员工福利制度
十一、公正、公平、公开的员工福利制度
十二、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办法
十三、员工健康安全福利制度
十四、员工其他福利制度
十五、员工婚丧住房福利制度
十六、员工婚丧住房福利制度
十七、员工子女教育及其他福利制度
十八、员工抚恤办法
十九、员工抚恤细则
二十、员工激励与薪酬福利制度(1)
二十一、员工激励与薪酬福利制度
二十二、员工福利制度-笑着离开惠普
二十三、员工福利制度
二十四、员工福利制度1
二十五、员工福利制度2
二十六、员工福利制度3
二十七、员工福利制度4
二十八、员工福利制度5
二十九、员工福利制度范文
三十、员工福利制度(七)
三十一、员工福利制度(三)
三十二、员工福利制度(二)
三十三、员工福利制度(五)
三十四、员工福利制度(六)
三十五、员工福利制度(四)
三十六、员工福利委员会办事细则
三十七、员工福利管理办法(1)
三十八、员工福利管理办法
三十九、员工福利细则
四十、员工福利金办法草案
四十一、员工福利金管理制度
四十二、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四十三、员工补助金给付办法
四十四、员工购置住宅奖助办法
四十五、员工购置住宅奖助办法2
四十六、员工退职、储蓄福利制度
四十七、国家员工福利制度
四十八、如何设计符合企业与员工需要的福利项目与方案
四十九、某银行江苏徐州分行规范员工福利制度切实维护员工利益
五十、房屋津贴给付办法
五十一、某企业在职员工退职、储蓄以及薪酬福利制度
五十二、某传媒公司员工福利制度
五十三、电力行业-员工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
五十四、职工退休福利基金办法
五十五、薪资报酬

 

企业员工福利制度汇编(最新精编)(51个doc,4个ppt)内容摘要:
其中《员工福利管理办法》简介如下:
第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
(一)基本养老保险由公司和员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公司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办理时间
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的当月起,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养老保险。
(三)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养老保险。
(四)转移时间
员工离职时,在档案关系转出后,可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五)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六)缴费标准
公司月缴纳额=企业上年度全体员工月缴费基数总额 * 19%
个人月缴纳额=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 * 7%
1、 公司和个人缴费标准按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北京市规定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基数和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
2、按北京市劳动局规定:从2003年起个人缴费提高一个百分点,即为8%。
(七)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1、北京市实行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码制度,员工的社会保障号码终身不变。
2、公司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员工的社会保障号码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3、个人帐户按员工本人的缴费工资基数的11%建立。例如,2002年个人缴纳的7%的部分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公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4%比例划入个人帐户。
4、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居民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5、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员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员工在职或者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其利息,可以继承,其余部分并入养老保险基金。
(八)享受待遇
1、员工在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10年以上;员工在1998年6月30日后参加工作,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15年以上的员工,同时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年限不足规定的,在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个人。
3、员工退休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标准,由员工累计缴费年限、个人帐户储存额、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决定。

第二条 基本医疗保险
(一)基本医疗保险由公司和员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公司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同时按照北京市规定实行大额医疗费用互助的制度。
(二)办理时间及手续
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完毕之次月,公司按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政策为其办理《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员工本人需提供两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填写《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
(三)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基本医疗保险。
(四)参保情况的变更
员工离职时,在停发工资的当月,根据社保中心的规定,员工应将《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交回人力资源部,以便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其中《员工抚恤办法》简介如下:
第一条 本公司正式员工因公死亡或在职死亡者,其抚恤依本办法执行。
  第二条 前条所称因公死亡,指下列情形之一者:
  1.因执行职务发生危险,以致死亡。
  2.因出差遇险或疾病,以致死亡。 前项所称执行职务的认定,依劳工保险"因执行职务而致伤害"审查准则。
  第三条 员工因公死亡或在职死亡,除依本公司员工储蓄及退休福利基金计划的规定办理外,并按其年资与现支基本薪资数分别核给一次抚恤金,其支给标准如下:
  1.因公死亡者依劳基法第59条第4款的规定办理。
  2.基本薪资数(基数)而后每满一年加发半个基数,但最高以30个基数为限。
  3.以上年资十足计算,停薪留职期间以中断计算。
  第四条 员工因下列情事之一,而致死亡者,除照前条规定的标准给恤外,得叙明事实呈请总经理另行核恤,酌给3-10个月以内基本薪资的特别恤金。
  1.明知危险奋勇救护同仁或公物者。
  2.不顾危险尽忠职守,抵抗强暴者。
  3.于危险地点或时期,工作尽忠职守者。
  第五条 员工因公死亡或在职死亡,除依本办法给恤外,另给2个月基本薪资数的丧葬费。
  第六条 员工于特准病假期间内死亡时,依因公或在职死亡的规定请恤。
  第七条 企业管理或其他败德行为致死亡者,概不发给恤葬费。
  第八条 遗族于请领抚恤金及丧葬费时,应检附员工死亡的证明文件及除户籍誊本,填具申请书层转总经理核发。
  第九条 领受抚恤金及丧葬费的遗族,以本公司登记有案或经确实证明者为限,除遗嘱别有指定外,其领受顺序如下:
  1.配偶及子女 2.父母 3.祖父母 4.孙子女 5.同父母的兄弟姊妹
  前项各顺序内的遗族,以未出继者为限。顺序在后的遗族具领时,应提出顺序在前者失权或死亡证明,同一顺序有数人时,应共同具名承领,平均领受抚恤金,如有愿放弃者,须具声明书。
  第十条 遗族或指定受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丧失其抚恤金领受权。
  (一)褫夺公权终耳者。
  (二)犯内乱罪、外患罪经判决确定者。
  第十一条 请恤及请领抚恤金权利的时效,自请恤或请领事由发生的次日起经过5年不行使而消减。但因不可抗力事由,致不能行使者,其时效中断者,自中断的事由终止时,重新起算。
  第十二条 领受抚恤金的权利及未经其遗族具领前的抚恤金不得扣押,让与或供担保。
  第十三条 抚恤年资的计算,依照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所订的服务年资十足计算。
  第十四条 临时或试用员工,因执行职务发生危险以致死亡者,除丧葬费2个月仍照发给外,得一次发给相当于同级正式员工15个月薪资数的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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