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生产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DOC 13页)
非生产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DOC 13页)内容简介
1目的:规范项目部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采购管理。
2适用范围:项目部内的非生产性固定资产、文具、劳保用品、低值易耗品等购货款一次性超过1000元以上的采购。
3名词术语解释:
3.1非生产性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在一年及以上,单价在2000元人民币及以上,用于非生产性工作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能独立发挥作用的资产。
3.2低值易耗品:不同时具备非生产性固定资产三项条件的称为低值易耗用品。
4责任:确保所采购的物资符合质量标准,满足实际需要,节支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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