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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概述(DOC 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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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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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概述(DOC 44页)内容简介
11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12资料整编
9应急监测
1范围
10监测数据整理、处理与上报
3定义
2引用标准
4地表水监测的布点与采样
6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
8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10.2.4一个分析结果的有效数字的位数,
主要取决于原始数据的正确记录和数值的正确计算。
在记录测量值时,
要同时考虑到计量器具的精密度和准确度
以及测量仪器本身的读数误差。
对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有效位数可以记录到最小分度值
,最多保留一位不确定数字(估计值)。
8.4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
b.制定采样计划
d.透明度
e.电导率用电导率仪测定。
f.氧化还原电位
L——选取河道部分长度,m;
平行双样相对偏差的计算方法:
10.1原始记录
10.1.1水和污水现场监测采样、样品保存、样品传输、样品交接、
样品处理和实验室分析的原始记录是监测工作的重要凭证,
应在记录表格或专用记录本上按规定格式,对各栏目认真填写。
原始记录表(本)应有统一编号,个人不得擅自销毁,用毕按期归档保存。
10.1.2原始记录使用墨水笔或档案用圆珠笔书写,做到字迹端正、
清晰。如原始记录上数据有误而要改正时,应在错误的数据上划以斜线;
如需改正的数据成片,亦可将其画以框线,并添加“作废”两字,
再在错误数据的上方写上正确的数字,并在右下方签名
(或盖章)。不得在原始记录上涂改或撕页。
10.1.3监测人员必须具有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对各项记录负责,
及时记录,不得以回忆方式填写。
10.1.4每次报出数据前,原始记录上必须有测试人和校核人签名。
10.1.5站内外其他人员需查阅原始记录时,需经有关领导批准。
10.1.6原始记录不得在非监测场合随身携带,不得随意复制、外借。
10.2测量数据的有效数字及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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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概述(DOC 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