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概述(DOC 44页)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概述(DOC 44页)内容简介
11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12资料整编
9应急监测
1范围
10监测数据整理、处理与上报
3定义
2引用标准
4地表水监测的布点与采样
6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
8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10.2.4一个分析结果的有效数字的位数,
主要取决于原始数据的正确记录和数值的正确计算。
在记录测量值时,
要同时考虑到计量器具的精密度和准确度
以及测量仪器本身的读数误差。
对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有效位数可以记录到最小分度值
,最多保留一位不确定数字(估计值)。
8.4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
b.制定采样计划
d.透明度
e.电导率用电导率仪测定。
f.氧化还原电位
L——选取河道部分长度,m;
平行双样相对偏差的计算方法:
10.1原始记录
10.1.1水和污水现场监测采样、样品保存、样品传输、样品交接、
样品处理和实验室分析的原始记录是监测工作的重要凭证,
应在记录表格或专用记录本上按规定格式,对各栏目认真填写。
原始记录表(本)应有统一编号,个人不得擅自销毁,用毕按期归档保存。
10.1.2原始记录使用墨水笔或档案用圆珠笔书写,做到字迹端正、
清晰。如原始记录上数据有误而要改正时,应在错误的数据上划以斜线;
如需改正的数据成片,亦可将其画以框线,并添加“作废”两字,
再在错误数据的上方写上正确的数字,并在右下方签名
(或盖章)。不得在原始记录上涂改或撕页。
10.1.3监测人员必须具有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对各项记录负责,
及时记录,不得以回忆方式填写。
10.1.4每次报出数据前,原始记录上必须有测试人和校核人签名。
10.1.5站内外其他人员需查阅原始记录时,需经有关领导批准。
10.1.6原始记录不得在非监测场合随身携带,不得随意复制、外借。
10.2测量数据的有效数字及规则
..............................
12资料整编
9应急监测
1范围
10监测数据整理、处理与上报
3定义
2引用标准
4地表水监测的布点与采样
6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
8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10.2.4一个分析结果的有效数字的位数,
主要取决于原始数据的正确记录和数值的正确计算。
在记录测量值时,
要同时考虑到计量器具的精密度和准确度
以及测量仪器本身的读数误差。
对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有效位数可以记录到最小分度值
,最多保留一位不确定数字(估计值)。
8.4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
b.制定采样计划
d.透明度
e.电导率用电导率仪测定。
f.氧化还原电位
L——选取河道部分长度,m;
平行双样相对偏差的计算方法:
10.1原始记录
10.1.1水和污水现场监测采样、样品保存、样品传输、样品交接、
样品处理和实验室分析的原始记录是监测工作的重要凭证,
应在记录表格或专用记录本上按规定格式,对各栏目认真填写。
原始记录表(本)应有统一编号,个人不得擅自销毁,用毕按期归档保存。
10.1.2原始记录使用墨水笔或档案用圆珠笔书写,做到字迹端正、
清晰。如原始记录上数据有误而要改正时,应在错误的数据上划以斜线;
如需改正的数据成片,亦可将其画以框线,并添加“作废”两字,
再在错误数据的上方写上正确的数字,并在右下方签名
(或盖章)。不得在原始记录上涂改或撕页。
10.1.3监测人员必须具有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对各项记录负责,
及时记录,不得以回忆方式填写。
10.1.4每次报出数据前,原始记录上必须有测试人和校核人签名。
10.1.5站内外其他人员需查阅原始记录时,需经有关领导批准。
10.1.6原始记录不得在非监测场合随身携带,不得随意复制、外借。
10.2测量数据的有效数字及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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