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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DOC 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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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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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纸行业,许可证,技术规范
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DOC 52页)内容简介
内容摘要
一、适用范围及排污单位基本情况
(一)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指导造纸行业排污单位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及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同时适用于指导核发机关审核确定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
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范围为所有制浆企业、造纸企业、浆纸联合企业以及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纸制品企业。
造纸企业排放的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均应实施排污许可管理。
造纸企业中,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GB13223)的生产设施或排放口,适用《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其余均适用本技术规范。
《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出台后,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范围从其规定。
(二)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要求
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产品及产能,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产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以及生产工艺流程图和厂区总平面布置图。
1.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企业需填报的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法人、生产经营场所经纬度、所在地是否属于大气污染重点控制区域、是否投产、环评及验收批复文件文号、地方政府对违规项目的认定或备案文件、总量分配文件文号等。对于同一法人拥有多个生产经营场所的情形,应分别申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要求,各地全面清理违法违规项目,经地方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项目,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范围。对于不具备环评批复文件或地方政府对违规项目的认定或备案文件的造纸企业,原则上不得申报排污许可证。
2.主要产品及产能
造纸企业应填写主要生产单元、主要工艺、生产设施、生产设施编号、设施参数、产品、生产能力、设计生产时间及其他。
在填报“主要产品及产能”时,需选择行业类别,除在填写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GB13223)的生产设施需选择火电行业外,其余均选择造纸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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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DOC 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