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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详细解说(doc 51页)

所属分类:
消防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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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详细解说(doc 51页)内容简介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详细解说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可燃物质的
第三章、区域规划与工厂总体布置
第四章、工艺装置
第五章、储运设施
第六章、含可燃液体的生产污水管道、污水处理场与循环水场
第七章、消防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详细解说内容提要:
公路系指阈家、地区、城市以及除厂内道路以外的公用道路,这些公路均有公共车辆通行,甚至工厂专用的厂外道路,也会有厂外的汽车、拖拉机、马车等通行。如果公路穿行生产区,必给防火、安全管理、保卫工作带来很大用难。如某总厂内分厂之间的公用道路穿行于某分厂的生产区,为了安全现已禁止通行。
地区架空电力线电压等级一般为35kv以上,若穿越生产区一旦发生倒杆、断线或导线打火等意外事故,便有可能引燃泄漏的可燃气体。反之,生产区内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对架空电力线也有威胁。
建在山区的石油化工企业, 由于受地形限制,区域性排洪沟往往可能通过厂区,甚至贯穿生产区、而生产区内的工艺装置、罐区及辅助生产设施等的排水沟必须通向排洪沟,因此排洪沟也必是厂区的排雨水明沟。若发生事故,可燃气体和液体流入排洪沟内,一旦遇明火即能被引燃,燃烧的水面顺流而下,必对下游邻近设施带来威胁。例如,某厂排水沟(实际是排洪沟)因沟内积聚大量油气,遇检修明火而燃烧,致使长达200多米的排洪沟起火。所以在条件允许时,应尽量使排洪沟避开生产区,若确有困难,亦可穿越生产区,因此规定为“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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