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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院校用工和薪酬制度改革的劳动合同法(ppt 73页)

所属分类:
薪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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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院校用工和薪酬制度改革的劳动合同法(ppt 73页)内容简介

职业院校用工和薪酬制度改革的劳动合同法目录:
一、 职业院校在《劳动合同法》中的地位
二、 国有职业院校聘用制的法律适用
三、 职业院校的用工方式概述
四、 劳动关系的认定
五、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六、 劳务派遣
七、 外包用工
八、 职工外派
九、 非全日制用工
十、 退休人员的聘用
十一、 《劳动合同法》中的劳动报酬问题

 

职业院校用工和薪酬制度改革的劳动合同法内容提要:
(一)《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96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实质标志
劳动力由他人使用→人身关系→劳动组织关系→组织从属性
形式标志
书面劳动合同、员工名册、工作证、工资支付、劳动者资格、雇主资格等
实质标志与形式标志的关系
有形式标志的,一般依形式标志认定;
无形式标志的,或者形式标志与实质标志不一致的,依实质标志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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