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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调查表指标解释及说明(doc 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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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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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表,指标解释
小康调查表指标解释及说明(doc 8页)内容简介
小康调查表指标解释及说明内容提要:
1、家庭人口:指居住在一起,经济上合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凡计算为家庭人口的成员其全部收支都应包括在调查表中。
2、家庭人口指标的填报说明:由于目前居民家庭的构成比较复杂,为便于填列有关人口指标,特作以下说明:
①家庭人口指在同一家庭内共同生活、共同消费的成员,它同户籍管理部门的“常住人口”的含义不尽一致。
②凡生活费收支在一起的家庭成员,住在本市的住校学生、入全托儿童、住集体宿舍的职工,不论其户口是否在家里,都应包括在家庭人口数之内。在外地就学的学生不计在家庭人口中。
③虽已成家,经济自力,但仍住在一起并一起用餐的,也应计算为家庭人口,并将其收支统计在内。凡尚未成家、生活在一起的子女必须包括在家庭人口数中,并调查其收支。
④如已成家,经济自力,连用饭也不在一起,虽然因住房问题,仍住在一户中,则不为家庭人口。
⑤亲友临时来家居住,或在一起用餐,但经济上不合在一起(或只交伙食费)者,虽超过一个月,也不作为“家庭人口”计算。如果经济上合在一起(即使该亲友另有一部分独立收支),例如外地来家,需由本家庭负担的老人或孩子,居住满一个月的,在该月计入家庭人口数中。
⑥家庭成员外出到亲友家居住,且生活费收入同该亲友家合在一起,则应从本家庭人口数中扣除,如委托亲友抚养的子女。但家庭人口临时外出(出差、到亲友家暂住等),仍作为家庭人口计算,其在外地的收支也应计算在内。
⑦雇佣的保姆不作为家庭人口,如经常在家用饭,可列入“经常在家用饭人口”数中。
各项人数指标的计算方法:除期末家庭人口数按期末实有人数填列外,其他各项人数指标均按月平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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