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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与企业破产清算(ppt 65页)

所属分类:
并购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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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企业破产清算
企业并购与企业破产清算(ppt 65页)内容简介

企业并购与企业破产清算目录:
第1节、企业并购
一、企业并购的形式和本质
二、并购的分类
三、企业并购的动因
四、企业并购的历史演进
五、企业并购的步骤
六、目标企业价值评价的方法
第2节、企业分拆
一、企业分拆的分类
二、企业分拆的动因
第3节、企业重整
第4节、企业破产清算

 


企业并购与企业破产清算内容提要:
企业并购的本质:
为了进一步弄清企业并购本质,下面阐述一下兼并与收购的区别和联系。
1、两者的联系
两者均是一种市场交易活动,以企业产权交易为对象,是企业资本经营的基本形式,是为了谋求取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是增强企业实力的对外扩张战略。
2、两者的区别
兼并后,目标企业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收购后,目标企业仍然保留法人地位。
兼并使并购企业成为目标企业的债权、债务承担者;收购使并购企业以出资额为限承担风险,对目标企业债务不承担责任。
兼并常发生在目标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欠佳之时;收购常发生在目标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况
现金购买股权式并购
并购企业使用现金购买目标企业的全部或大部分股票(通常是大部分)。若购买了全部股票,则目标企业成为并购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这种并购要求目标企业是股份公司,通常在二级市场进行。但是,这种并购受到证券法规有关信息披露制度的制约。我国《证券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
任何法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达到5%时,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该公司、证券交易所、证监会作出书面报告并公告;并且其持有该股票的增减变动每达到该股票发行在外总额的2%时,作出书面报告并公告。
发行人之外的任何法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达到30%时,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向该公司所有股票持有人发出收购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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