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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P02文书处理管理程序.doc8

所属分类: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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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
文书处理,管理程序
5P02文书处理管理程序.doc8内容简介
 目的:為有效處理本校公文,管制公文流程,提高公文品質,參照本校文書處理            辦法制定本程序,作為文書處理之依據。     二、 範圍:凡以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名義與其他機關、學校、團體或人民,涉及公務處理之公文書,皆依此程序辦理。三、權責:3.1 公文收發單位:總務處文書組。3.2 公文承辦單位:各權責單位業務承辦人。3.3 公文核判單位:校長或授權代判人。3.4 印信簽署單位:總務處文書組。3.5 文書稽催單位:秘書室與文書組。四、定義:4.1 外來文件:指其他機關團體或人民涉及公務處理之公文書。五、作業內容:5.1收文處理作業5.1.1 外來文件由總務處文書組收文在「收文登記簿」上,登記編號、加貼「簽辦單」後,分送各主辦單位簽收辦理。5.1.2 來文附件應裝訂於文後,如為大件或多件不便裝訂時,應另行裝袋捆附,隨文送辦。附件如屬現金、支票、匯票、或其他有價證券,應先送總務處出納組簽收。5.1.3 來文附件未到者,應先行編號分辦,附件短缺者,應向來文單位說明,請其補齊。5.1.4 來文如有污損或被拆痕跡者,須在原封上註明蓋章附於文後,並在收文登簿上註明。5.1.5 收文人員應視來文內容,依各單位業務職掌分送簽收,對無法辨別主辦單位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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