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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煤矿安全规程宣贯学习(PPT 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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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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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
新煤矿安全规程宣贯学习(PPT 30页)内容简介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7号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煤炭生产和煤矿建设
活动,必须遵守本规程.
第三条 煤炭生产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活动.
第四条 从事煤炭生产与煤矿建设的企业 (以下统称煤矿企
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
煤矿必须制定本单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第五条 煤矿企业必须设置专门机构负责煤矿安全生产与职
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及装备.
第六条 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七条 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防范措
施、事故应急措施、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
煤矿企业应当履行告知义务,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并提出建议.
第十四条  井工煤矿必须按规定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
(一)矿井地质图和水文地质图.
(二)井上、下对照图.
(三)巷道布置图.
(四)采掘工程平面图.
(五)通风系统图.
(六)井下运输系统图.
(七)安全监控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图.
(八)压风、排水、防尘、防火注浆、抽采瓦斯等管路系统图.
(九)井下通信系统图.
(十)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
(十一)井下避灾路线图.
第十六条  井工煤矿必须制定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技术措
施,保证矿井供电、通风、排水和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落实
24h值班制度.复工复产前必须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第十七条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健全规章制度,
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储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并定期检查补充.
煤矿必须建立矿井安全避险系统,对井下人员进行安全避险
和应急救援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
第十九条 煤矿发生事故后,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
责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矿长负责抢救指挥,并按有关
规定及时上报.
第一章 矿 井 建 设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三十四条 煤矿建设单位和参与建设的勘察、设计、施
工、监理等单位必须具有与工程项目规模相适应的能力.国家实
行资质管理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不得超资质承揽项目.
第三十五条 有突出危险煤层的新建矿井必须先抽后建.矿
井建设开工前,应当对首采区突出煤层进行地面钻井预抽瓦斯,
且预抽率应当达到30%以上.
第三十六条 建设单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履
行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职责.
第三十七条 煤矿建设、施工单位必须设置项目管理机构,
配备满足工程需要的安全人员、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第三十八条 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
织设计和作业规程,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
第三十九条 矿井建设期间必须按规定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
井巷工程进度交换图、井巷工程地质实测素描图及通风、供电、
运输、通信、监测、管路等系统图.
第四十条 矿井建设期间的安全出口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开凿或者延深立井时,井筒内必须设有在提升设备发
生故障时专供人员出井的安全设施和出口;井筒到底后,应当先
短路贯通,形成至少2个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
(二)相邻的两条斜井或者平硐施工时,应当及时按设计要
求贯通联络巷.
第二节 井巷掘进与支护
第五十八 条   施 工 岩 (煤)平 巷 (硐)时,应 当 遵 守 下 列规定:
(一)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临时和永久支护距掘进工
作面的距离,必须根据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和施工工艺在作业规
程中明确,并制定防止冒顶、片帮的安全措施.
(二)距掘进工作面 10m 内的架棚支护,在爆破前必须加
固.对爆破崩倒、崩坏的支架必须先行修复,之后方可进入工作
面作业.修复支架时必须先检查顶、帮,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
(三)在松软的煤 (岩)层、流砂性地层或者破碎带中掘进
巷道时,必须采取超前支护或者其他措施.
第六十一条 使用耙装机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耙装机作业时必须有照明.
(二)耙装机绞车的刹车装置必须完好、可靠.
(三)耙装机必须装有封闭式金属挡绳栏和防耙斗出槽的护
栏;在巷道拐弯段装岩 (煤)时,必须使用可靠的双向辅助导向
轮,清理好机道,并有专人指挥和信号联系.
(四)固定钢丝绳滑轮的锚桩及其孔深和牢固程度,必须根
据岩性条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
(五)耙装机在装岩 (煤)前,必须将机身和尾轮固定牢靠.
耙装机运行时,严禁在耙斗运行范围内进行其他工作和行人.在
倾斜井巷移动耙装机时,下方不得有人.上山施工倾角大于20°
时,在司机前方必须设护身柱或者挡板,并在耙装机前方增设固
定装置.倾斜井巷使用耙装机时,必须有防止机身下滑的措施.
(六)耙装机作业时,其与掘进工作面的最大和最小允许距
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
(七)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和有煤尘爆炸危险矿井的煤巷、
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和石门揭煤工作面,严禁使用钢丝绳牵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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