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精品资料网 >> 行业分类 >> 建筑工程管理 >> 工程管理 >> 资料信息

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导则(doc 41页)

所属分类:
工程管理
文件大小:
186 KB
下载地址:
相关资料:
建筑业,企业资质,资质审查
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导则(doc 41页)内容简介
内容摘要
1总则
1.1 为统一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标准和规则,推进标准化审查,依据《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省住建厅许可的和委托下放设区市(含平潭实验区,下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受理、审查和审批,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受理、审查和审批,可参照执行。
1.3 企业申请资质时,自受理之日起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公开企业申报资质信息(净资产、主要人员、企业业绩、个人业绩、技术装备)和审查意见,企业申报资质信息公开至审批结束后一个月,其中企业业绩信息公开至审批结束后一年;同时向社会公开审批结论,供公众查询。
1.4 本导则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体现宽进严管、改革放权、简化材料、规范审查的原则,体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原则。
2 资质申请和延续
2.1 资质申请
2.1.1 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2.1.2 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其资质按照最低等级资质核定。
2.1.3 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申请资质数量不受限制。
2.1.4 企业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增项的,在申请之日起前一年至资质许可决定作出前,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三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申请。
2.1.5 企业申请资质升级不受年限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