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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管理及内页资料(doc 1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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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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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管理
施工管理及内页资料(doc 100页)内容简介
内容摘要
4.4 智能建筑
4.4.1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竣工图及设计说明
按本规程4.1.1及8.5的有关规定执行。
4.4.2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技术文件和进场检(试)验报告
Ⅰ 基本要求和内容
(1)主要设备、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并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的规定,设备还应有铭牌和中文的产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
(2)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有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有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
(3)电线电缆、桥架、线槽、电工套管等的品种、规格、结构、尺寸及物理机械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
(4)进口的设备、材料除应有产品合格证之外还应有法定的产品商检证明或报关单。
(5)规范要求对材料、设备进行检测的,应有检测报告,不合格的产品、材料严禁用于工程。
(6)防火墙和防病毒软件应有公安部计算机监察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商业化软件如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应用系统等软件应有使用许可证。
(7)同一型号、规格的材料分批进场时,每批次均应做进场抽样检查,且每批次应各提供一份合格证;主要设备应逐台开箱检查并记录。若发现有问题应有记录、处理意见和处理结论。若对设备、材料的质量、技术性能有怀疑时,可解体检查或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鉴定,不合格的设备、材料及构配件严禁用于工程。设备开箱检查、材料进场抽样检查情况分别填写在质控(安)表4.2.2-1及质控(安)表4.2.2-2上。
(8)设备、主要材料合格证应分类整理汇总,逐一编号,不得遗漏,并填写设备、材料合格证汇总表,见质控(安)表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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