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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事故处理措施(doc 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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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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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事故处理,处理措施
电力系统事故处理措施(doc 36页)内容简介

电力系统事故处理措施目录:
一、事故处理措施
二、电网异常情况处理
三、母线故障处理
四、变电站电源中断处理

 


电力系统事故处理措施内容提要:
电力系统事故处理的原则和规定:
1、事故处理的基本原则:
(1)尽快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威胁;
(2)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设备继续运行;
(3)尽快对已停电的用户恢复供电,对重要线路应优先恢复供电;
(4)按照调度指令调整系统的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
2、当值调度员是事故处理的上级指挥人,当值值班负责人是事故处理的现场领导人,指挥全体人员进行事故处理,并对事故处理的正确性和迅速性负责。
(1)在下列情况下,当值运行人员可不经调度许可自行操作,但事后必须汇报调度
a、对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的设备停电;
b、在确知无来电可能的情况下将已损坏设备隔离;
c、恢复所有电;
d、确认母线电压消失,拉开连接在该母线上的所有开关;
e、现场规程中规定可以不经调度指令而自行处理者。
(2)、优先考虑运行中主变的冷却电源及站内通讯电源的恢复;
(3)、发生事故后,当值值班负责人立即将事故简况(事故的时间及现象、跳闸开关、停电设备等)向调度汇报,然后对故障设备及保护动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再作补充汇报。在不影响事故处理的前提下,尽快汇报有关部门,汇报前须双方通报姓名包括变电所名称。
(4)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必须迅速、正确、果断、不应慌乱,必须严格执行指令、复诵、汇报、录音和记录制度,使用统一的调度术语和操作术语,并使用普通话,命令内容应正确无误,汇报内容应简明扼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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