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标准范本(DOC 7页)
装修合同标准范本(DOC 7页)内容简介
10.1本条款只适用引起工程造价调整的工程变更,因工程变更对合同价款的调整按下列方式进行:
10.2 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7天内,承包人须向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提出现场计量要求,
对涉及变更部分的现状、已完成的工程量等做出准确说明,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核实并按
《工程调整造价审核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批准后确定变更工程价款。
如涉及到隐蔽工程或拆除工程,应在隐蔽前或拆除前通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进行现场计量。
10.3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7天内,承包人未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现场计量要求,视
10.4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14天内,承包人须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
,按《工程调整造价审核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要求批准后确定的变更工程价款作为竣工结算依据。
10.5承包人不得以变更价款没得到发包人审批为由拒绝按后续变更指示实施,
不得以未能 接受发包人确定的变更工程价款为理由拒绝实施后续工程变更或不完全实施后续工程变更。
承包人与发包人就变更工程价款协商不成时,
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先实施工程变更,然后按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10.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10、变更价款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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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7天内,承包人须向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提出现场计量要求,
对涉及变更部分的现状、已完成的工程量等做出准确说明,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核实并按
《工程调整造价审核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批准后确定变更工程价款。
如涉及到隐蔽工程或拆除工程,应在隐蔽前或拆除前通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进行现场计量。
10.3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7天内,承包人未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现场计量要求,视
10.4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14天内,承包人须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
,按《工程调整造价审核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要求批准后确定的变更工程价款作为竣工结算依据。
10.5承包人不得以变更价款没得到发包人审批为由拒绝按后续变更指示实施,
不得以未能 接受发包人确定的变更工程价款为理由拒绝实施后续工程变更或不完全实施后续工程变更。
承包人与发包人就变更工程价款协商不成时,
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先实施工程变更,然后按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10.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10、变更价款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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