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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法条释义(doc 10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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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制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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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
合同法法条释义(doc 102页)内容简介
内容摘要
条是对运输合同含义的规定。
运输合同又称运送合同。是指当事人就一方为他方按约定的时间、方式将物品或旅客安全运送到约定地点并获得报酬的合意。在运输合同中,将物品或旅客安全运送到约定地点的人叫承运人;将自己或他人的物品交付于承运人并支付运费的人叫托运人。本条文的制定参考了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如海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铁路法第十一条规定,铁路运输合同是明确铁路运输企业与旅客、托运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运输合同的定义包含了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运输合同的主体是承运人和旅客、托运人。运输合同主体是运输合同权利义务的承担者,即运输合同的当事人。根据运输合同是双务合同的特性,当事人一方承运人,另一方是旅客和托运人,双方当事人的数目视具体合同关系而定。在运输合同中,承运人作为一方当事人,可以是一人或者为数人,如在相继运输中承运人可分为缔约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在多式联运合同中有多式联运经营人和各区段承运人。承运人多为法人或者组织,但也可以是个人。托运人是指与承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旅客运输合同中,旅客具有双重身份,其是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又是运输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2、运输合同中的托运人有时就是收货人,但是在多数情况下,另有收货人。此时,收货人不是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外国和国际公约一般都规定,货物送达目的地后,承运人有通知收货人的义务,经收货人请求交付后,取得托运人因运输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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