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合同-深圳市爱施德实业有限公司
加盟合同-深圳市爱施德实业有限公司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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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上所列项目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如果确需变更的,乙方须提前一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具有最后决定权。
二、合同名词定义
1、本合同所指的连锁店是指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经过国家工商部门注册的独立承担
法律责任的经济实体。
2、本合同所指乙方必须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工商个体户或者
法人,但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
3、“专有标识”指本合同中由甲方提供的并已经获得使用许可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商标、商号名称、标志及已经注册的设计;以及在不与其他标识相同或类同及构成
侵权情况下的,不论是否或能否注册的所有其他商标、商号名称、标志、设计、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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