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更要注重法律原则(doc 6页)
构建和谐社会更要注重法律原则(doc 6页)内容简介
构建和谐社会更要注重法律原则内容提要:
(一)梁某案
2000年3月15日,被执行人梁某在杨林乡,杨林村氨水池公路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及搭围墙,其中建房占地58.6㎡,围墙占地424㎡,铅山县土地管理局于2000年4月15日作出铅土监字(2000)第004号《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梁某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因其不履行,铅山县土地管理局申请铅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服,多次上访,甚至采取极端方式,造成极其不良的社会影响。后政府为息事宁人,与有关部门协商,补偿了被执行人梁自有一块地和一大笔钱。但是,尝到了上访甜头的当事人目前对这一处理结果仍不满意。
(二)叶某案
这是一起因事实劳动关系所引起的诉讼,本案当事人叶某系童工,2005年12月份,原告叶某与其父亲在做建筑普工时,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下,经上饶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伤残,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经上饶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决定:由被告康盛公司支付原告各项赔偿费用811080.01元。原告不服仲裁而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原告监护人也有一定的责任,遂判决赔偿829008.41元,其中由被告承担85%的责任即赔偿704657.14元,原告的监护人自负15%的责任即124351.27元。原告监护人不服判决,多次上访,甚至是采取极端方式,最终得到200多万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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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梁某案
2000年3月15日,被执行人梁某在杨林乡,杨林村氨水池公路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及搭围墙,其中建房占地58.6㎡,围墙占地424㎡,铅山县土地管理局于2000年4月15日作出铅土监字(2000)第004号《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梁某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因其不履行,铅山县土地管理局申请铅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服,多次上访,甚至采取极端方式,造成极其不良的社会影响。后政府为息事宁人,与有关部门协商,补偿了被执行人梁自有一块地和一大笔钱。但是,尝到了上访甜头的当事人目前对这一处理结果仍不满意。
(二)叶某案
这是一起因事实劳动关系所引起的诉讼,本案当事人叶某系童工,2005年12月份,原告叶某与其父亲在做建筑普工时,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下,经上饶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伤残,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经上饶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决定:由被告康盛公司支付原告各项赔偿费用811080.01元。原告不服仲裁而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原告监护人也有一定的责任,遂判决赔偿829008.41元,其中由被告承担85%的责任即赔偿704657.14元,原告的监护人自负15%的责任即124351.27元。原告监护人不服判决,多次上访,甚至是采取极端方式,最终得到200多万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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