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法重点难点详解(保证部分)(doc 19)
担保法重点难点详解(保证部分)(doc 19)内容简介
一 、保证合同的概念分析
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保证人来承担保证债务的协议。
1、保证合同是单务合同(或称片务合同)、无偿合同,由于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是保证人和债权人,保证人单方承担保证债务,而债权人无需支付对价便可请求获得债权实现的利益,因而具有单务性,无偿性,有的著作把保证合同错误的认为可以是有偿合同,原因在于把保证的基础关系与保证合同相提并论(参见总论部分第4目),前者可以是一个有偿的法律行为(如委托),但基础关系与保证关系不属于相同的因果链条。
2、保证合同为诺成合同,因保证人与债权人协商一致而成立,不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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