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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帐追收——委托追收协议书(doc 4页)

所属分类:
委托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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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
委托,协议书
商帐追收——委托追收协议书(doc 4页)内容简介

商帐追收——委托追收协议书目录:
第一章 委托事项
第二章 委托人基本信息
第三章 委托人义务
第四章 受托人义务
第五章 佣金和费用收取标准
第六章 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第七章 生效和终止

 

 


商帐追收——委托追收协议书内容提要:
一、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提供能够充分证明委托债务及债权、债务关系的所有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贸易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报关单、商品质量检验证书、买卖双方往来的重要函电以及情况说明。委托人保证提供给受托人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清晰和完整,并承诺在受托人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及时提供协助。此外,委托人应向受托人签发作为本协议附件的英文本授权委托书《LETTER OF AUTHORIZATION》。
二、委托人应保证委托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债务金额、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法律文件等)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法律瑕疵。
三、委托人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委托事项书面通知债务人/开证行,要求债务人/开证行自委托之日起就委托债务事宜直接与受托人联系。
四、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未经受托人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就本委托事项主动与债务人/开证行联系,不得就委托债务事宜与其达成任何形式的和解协议;如债务人/开证行主动与委托人联系本协议项下委托债务事宜,委托人应及时告知受托人,并向债务人/开证行书面声明本协议项下之委托事项。
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未经受托人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处置本协议涉及的合同项下货物。
六、委托人保证在委托受托人追收委托债务后,不再委托其他个人或单位就上述委托债务向债务人/开证行追收;如委托人在委托受托人追收前已委托其他个人或单位追收,委托人必须在委托受托人追收前告知受托人,并保证已撤回原委托和出具原受托人的书面确认。
七、委托人如果发生任何法律形式的变更或破产、清算、注销,本委托协议继续有效,委托人必须及时通知受托人,并保证受托人利益不会因此而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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