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doc 11页)
扬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doc 11页)内容简介
扬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八章、附则
扬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内容摘要: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板、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户外墙面、楼梯间、直廊通道、门厅、楼内共用存车库、_____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落水管、住宅区道路、绿地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车库、游泳池、小区自管公厕、垃圾间、垃圾箱、_________。
第六条、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七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公建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教育场所。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修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年_________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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