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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控股公司的战略定位(doc 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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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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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控股公司的战略定位(doc 16页)内容简介

金融控股公司的战略定位目录:
一、金融控股公司的战略定位.....2
二、金融控股集团将成为中国金融业未来发展的热点.....7
三、国际.....10
四、美国的金融控股公司——花旗银行.....10
五、美国最大的金融控股公司.....11
六、日本成立全球最大金融集团.....11
七、国内.....12
八、我国第一家以收购形式组建的金融公司.....12
九、中信模式和光大模式.....12
十、中信金融控股集团将成立.....12
十一、招商局案例.....13

 

金融控股公司的战略定位内容提要:
    英国的金融“大爆炸”全面摧垮了其本土及英联邦国家金融分业经营的体制,促进了商人银行业务与股票经纪业务相融合,以及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的相互结合。英国的清算银行纷纷收购和兼并证券经纪商,以致于形成了没有业务界限无所不包的多元化金融集团   (DiversifiedFinancialConglomerates)。目前,英国的劳埃德信托储蓄集团、巴克莱银行集团、国民西敏寺银行集团以及汇丰、渣打等跨国银行集团的业务领域涵盖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各个方面,已成为与德国相类似的全能银行集团。

  而在德国,则实行的是全能银行制度(UniversalBankingSystem)。德国的全能银行享有以机构投资者身份进行证券投资的独占权。事实上,德国的证券市场完全是由银行来组织和控制的。在德国,金融控股公司主要以全球性多元化金融集团的形式存在,如德意志银行集团及德累斯顿银行集团等。

  日本也已于98年4月1日通过《金融体系改革一揽子法法案》,该法案的最大特点是放宽对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的限制,允许各金融机构可跨行业经营各种金融业务,废除银行不能直接经营证券、保险业务的禁令,扩大银行的经营范围。

  我国台湾省“财政部长”颜庆章日前指出,台湾金融控股公司法草案将于11月的最后一周草拟完成,经台湾“行政院”、“立法院”审议将于近日出炉。据悉,该草案规定证券控股公司子公司可经营证券、投资信托和投资顾问、证券集保、期货信托、期货等业务;银行控股公司子公司可经营银行、信用卡、票券金融、信托、外汇经纪、证券、投资信托和投资顾问、证券集保、期货、杠杆交易、保险相关等业务;保险控股公司子公司则可经营各项保险业务,以及证券、证券集保、投资信托和投资顾问、期货、杠杆交易、期货信托等业务。可见,我国台湾已从立法上允许并鼓励金融控股公司跨业经营。

  而目前在我国大陆,依然对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业不得兼营。因此,尽管金融控股公司的母公司并不直接兼营各金融业务,但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讲,金融控股公司目前在我国尚不具备清晰的合法地位。

  通过上述各国关于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框架的比较,我们可以看到,我国相关立法已明显滞后,一水之隔的台湾省已走在了大陆的前面,更遑论西方各发达国家了。在国际金融机构规模大型化、集团化的今天,关于金融控股公司的立法滞后问题一日不能解决,要想创建我国航母型的金融集团来参与国际竞争只能是水中月、镜中花。但混业经营将是中国金融业长期发展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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