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票据和票据法管理手册目录:
一、票据的特征和功能
二、票据法的有关知识
三、票据诈骗及其防范
企业票据和票据法管理手册内容摘要:
票据的特征:
票据作为一种有价证券,以其特征与其他证券相区别。
1、票据为设权证券
证券有证权证券和设权证券之分。
权利义务产生于证券作成之前,证券的作用仅在于证明一定权利存在的,其证券为证权证券。例如提货单,货主对其货物原来就享有物权,提货单的作用在于证明货主与运送货物者之间的关系,所以,提货单为证权证券。
权利义务发生于证券作成,证券的作用在于创设一定的权利的,其证券为设权证券。票据权利发生于证券作成,而在证券作成前票据权利不存在,所以,票据为设权证券。
2、票据为债权证券
证券可分为物权证券、债权证券、团体证券等。
物权证券持有人享有的是证券表明的物权,如仓单、提货单等。团体证券又称为社员权证券,其证券持有人享有的是证券表明的社员权,例如公司股票等。债权证券持有人享有的是证券表明的债权,票据所创设的权利,为金钱债权,票据持有人,可以对票据记载的一定金额向票据的特定债务人(如付款人、发票人等)行使请求付款权,所以票据为债权证券。
3、票据为完全有价证券
表示或代表一定财产权利的证券为有价证券,有价证券可分为完全有价证券和不完全有价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