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损益、基本错误和会计政策的变更(doc 9页)
净损益、基本错误和会计政策的变更(doc 9页)内容简介
净损益、基本错误和会计政策的变更内容简介:
1.本号准则应在损益表呈报由正常活动和非常项目产生的损益,以及在对会计估计的变化、基本错误的更改和会计政策的变更进行核算时予以采用。
2.本号准则替代于1977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8号“非常项目、前期项目和会计政策的变更”。
3.本号准则涉及对本期净损益中某些项目的揭示。除了按其他国际会计准则,包括国际会计准则第5号“财务报表应揭示的信息”所要求的其他揭示外,还应作出这些揭示。
4.本号准则还涉及与中断经营有关的某些揭示,但不涉及与中断经营有关的确认与计量问题。
5.非常项目、基本错误和会计政策的变更的税务影响应按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会计”的要求进行核算和揭示。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中提到的“特殊项目”,应视为本号准则所定义的“非常项目”。
定 义
6.本号准则所用的下列术语,具有特定的含义。
非常项目,是指由明显区别于企业正常活动的事项成交易所产生的收益或使用,因此不会经常或定期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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