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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负债会计处理比较(doc 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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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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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负债会计处理比较(doc 10页)内容简介

长期负债会计处理比较目录:
第一节  新旧制度长期负债会计处理的相同点
第二节  债务重组引起的长期负债会计处理比较
第三节  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比较
第四节  租赁准则引起的长期应付款会计处理比较
第五节 其他有关长期负债的会计处理

 

 


长期负债会计处理比较内容简介:
一、长期负债的主要概念相同
如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这些基本概念能够反映负债这一会计基本要素的经济内涵,并且没有受到新颁布的会计准则的影响。因而,新制度中的这些概念与旧制度的规定相同。
二、核算程序基本相同
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核算科目基本相同
在新制度中,核算长期负债的科目仍主要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并且这些主要科目采用与旧制度相同的方法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如“长期借款”科目按贷款单位设置明细账,并按贷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应付债券”科目下仍设置四个明细科目,即“债券面值”、“债券溢价”、“债券折价”和“应计利息”,并按债券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长期应付款”也同样按其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2.会计核算的内容基本一致
如“长期借款”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其他科目虽然在具体核算方法上有所变动,但其基本核算内容仍旧与旧制度保持一致。
三、长期负债在报表中的反映基本一致
这一点主要表现在:资产负债表上,长期负债的内容仍旧在流动负债下面、所有者权益的上面反映。其具体反映内容仍为“长期负债”、“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仍在流动负债部分反映。利润表上,有关长期借款的利息、应付债券的利息等费用仍在“财务费用”中反映;现金流量表中,关于购建固定资产、融资租赁的支出仍旧被归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借款收到的现金也在这一部分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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