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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中“偷税”的判定标准和处理(ppt 52页)

所属分类:
税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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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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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中“偷税”的判定标准和处理(ppt 52页)内容简介

内容简介:
1、偷税案查证要求
偷税罪的犯罪认定
偷税案件查证重点及证据要求
偷税罪的犯罪认定
刑法201条、211条、212条
追诉标准第49条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2002、11)
偷税罪的犯罪构成
犯罪的主观方面
犯罪客体
犯罪主体
偷税罪是特殊主体,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
自然人或者单位,作为偷税罪的犯罪主体,必须具有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的特殊主体身份。
犯罪的主观方面
偷税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是直接故意犯罪,即明知偷税行为违反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而希望和追求结果的发生。
犯罪的客观方面
行为是偷税;
偷税数额1万元以上,同时偷税数额占各税种总额应纳税额的10%以上;
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偷税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偷税的。
偷税手段符合刑法201条规定的偷税手段之一的。
法律规定的偷税概念
2001年4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偷税概念直译
偷税是指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在税务机关不知道的情况下,没有缴纳应当缴纳的税款。
偷税与漏税、欠税、避税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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