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创业行动实施细则(doc 43页)
全民创业行动实施细则(doc 43页)内容简介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5
第二章 激活创业主体 5
第四条 鼓励无业和失业人员创业。(牵头单位:人社局) 5
第五条 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牵头单位: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 7
第六条 鼓励城镇退役士兵和军转干部创业。(牵头单位:民政局、人社局) 8
第七条 鼓励农民创业(牵头单位:国税局) 13
第八条 鼓励机关和行政事业工作人员创业。(牵头单位:组织部,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 15
第九条 鼓励科技人员创业。(牵头单位:科技局) 19
第十条 鼓励各类高级人才和客商来xx创业。(牵头单位:商务局) 20
第十一条 设立工业企业技改专项资金,支持企业二次创业,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发改局) 20
第十二条 实施龙头企业带动战略,做大做强 “四大产业”。(牵头单位:发改局) 21
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和商会。(牵头单位:发改局) 21
第三章 放宽市场准入 22
第十四条 放宽准入领域(牵头单位:工商局,责任单位:水利、交通、住建、科技、金融、文化、教育等部门) 22
第十五条 放宽准入条件(牵头单位:工商局) 23
第十六条 放宽对经营场所限制(牵头单位:工商局) 25
第十七条 放宽前置审批限制。(牵头单位:发改局,责任单位: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 26
第十八条 放宽年检限制。(牵头单位:工商局) 27
第十九条 简化审批程序。(牵头单位:行政服务中心) 28
第四章 提供政策支持 28
第二十条 优先保障创业园(创业辅导基地)建设用地。(牵头单位:发改局) 28
第二十一条 解决企业用地历史遗留问题。(牵头单位:国土局,责任单位:国土局) 29
第二十二条 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实施税收减免(牵头单位:地税局) 30
第二十六条 对企业借款等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地税局) 34
第二十七条 落实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牵头单位:财政局) 34
第二十八条 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要发挥支持创业的融资主渠道作用,创新金融产品。(牵头单位:发改局、金融办,责任单位: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 35
第二十九条 加快和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牵头单位:发改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国税局、各商业银行) 37
第三十条 严格控制收费项目和标准。(牵头单位:监察局) 37
第三十一条 创优保护创业的法制环境,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大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惩治力度。(牵头单位:监察局) 38
第三十二条 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牵头单位:行政服务中心) 39
第三十三条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牵头单位:监察局) 39
第五章 创优服务环境 41
第三十四条 加强组织领导。(发改局) 41
第三十五条 严格全民创业行动工作考核。(牵头单位:考核办) 42
第六章 附 则 42
xx全民创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44
2013年xx全民创业重点帮扶企业名单 46
..............................
第一章 总 则 5
第二章 激活创业主体 5
第四条 鼓励无业和失业人员创业。(牵头单位:人社局) 5
第五条 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牵头单位: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 7
第六条 鼓励城镇退役士兵和军转干部创业。(牵头单位:民政局、人社局) 8
第七条 鼓励农民创业(牵头单位:国税局) 13
第八条 鼓励机关和行政事业工作人员创业。(牵头单位:组织部,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 15
第九条 鼓励科技人员创业。(牵头单位:科技局) 19
第十条 鼓励各类高级人才和客商来xx创业。(牵头单位:商务局) 20
第十一条 设立工业企业技改专项资金,支持企业二次创业,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发改局) 20
第十二条 实施龙头企业带动战略,做大做强 “四大产业”。(牵头单位:发改局) 21
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和商会。(牵头单位:发改局) 21
第三章 放宽市场准入 22
第十四条 放宽准入领域(牵头单位:工商局,责任单位:水利、交通、住建、科技、金融、文化、教育等部门) 22
第十五条 放宽准入条件(牵头单位:工商局) 23
第十六条 放宽对经营场所限制(牵头单位:工商局) 25
第十七条 放宽前置审批限制。(牵头单位:发改局,责任单位: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 26
第十八条 放宽年检限制。(牵头单位:工商局) 27
第十九条 简化审批程序。(牵头单位:行政服务中心) 28
第四章 提供政策支持 28
第二十条 优先保障创业园(创业辅导基地)建设用地。(牵头单位:发改局) 28
第二十一条 解决企业用地历史遗留问题。(牵头单位:国土局,责任单位:国土局) 29
第二十二条 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实施税收减免(牵头单位:地税局) 30
第二十六条 对企业借款等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地税局) 34
第二十七条 落实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牵头单位:财政局) 34
第二十八条 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要发挥支持创业的融资主渠道作用,创新金融产品。(牵头单位:发改局、金融办,责任单位: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 35
第二十九条 加快和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牵头单位:发改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国税局、各商业银行) 37
第三十条 严格控制收费项目和标准。(牵头单位:监察局) 37
第三十一条 创优保护创业的法制环境,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大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惩治力度。(牵头单位:监察局) 38
第三十二条 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牵头单位:行政服务中心) 39
第三十三条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牵头单位:监察局) 39
第五章 创优服务环境 41
第三十四条 加强组织领导。(发改局) 41
第三十五条 严格全民创业行动工作考核。(牵头单位:考核办) 42
第六章 附 则 42
xx全民创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44
2013年xx全民创业重点帮扶企业名单 46
..............................
用户登陆
创业指南热门资料
创业指南相关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