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精品资料网 >> 行业分类 >> 建筑工程管理 >> 工程质量 >> 资料信息

某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oc 10页)

所属分类:
工程质量
文件大小:
572 KB
下载地址:
相关资料:
家庭居室,装饰工程,工程质量验收,质量验收标准
某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oc 10页)内容简介

一、总则
二、卫生器具及管道安装
三、电气工程
四、吊顶工程
五、门窗、封阳台工程
六、细木制品工程
七、裱糊工程
八、板块铺贴工程
九、涂饰工程
十、软包工程
十一、地毯工程


一、总则
  1.0.1为规范家庭居室装饰市场,提高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制订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家庭居室室内装饰工程的质量验收。
  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宜分阶段进行,随工程施工进度先做好基层和隐蔽工程验收,再进行面层和竣工验收。
  考虑一般住户对工程规范了解较少,缺少检测工具,标准以定性、目测、文字说明为主,便于住户掌握,为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提供依据。
  1.0.3家庭居室装饰的设计和施工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
  1.0.4承揽家庭居室装饰的设计、施工单位,应具备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施工人员应按规定持证上岗,其中燃气管道必须由具有燃气安装资质的单位安装。
  1.0.5家庭居室装饰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严禁拆改和损坏主体和承重结构:
1、不得在承重墙、抗震墙上开洞;2、不得任意扩大原有门窗洞口;3、不得任意增加楼面荷载;4、不得任意填充、加厚阳台地面;5、不得任意凿剔楼、顶板;6、不得拆除挑阳台上的窗下墙。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饰工程,应经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并由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家庭居室装饰如需更改给排水管线、供暖设施及燃气设施等,必须取得管房部门的书面同意。
  1.0.6家庭居室装饰所用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应按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选用,产品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